7月26日,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省农业科学院共同建立的江苏首个种业振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该司法保护基地将通过加强种业科研与司法审判的深度融合,提供高质量的种业司法服务,为农业提质、农民增收、绿色发展提供保障。
原始品种、新品种是种质资源创新成果的重要载体,给予这些品种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激励育种原始创新。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徐新介绍,2012年至2021年,南京中院共受理植物新品种纠纷一审案件331件,数量处于全国中级法院前列。近年来,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逐渐从规模大的种业公司向小规模企业、种植业合作社、农场等个人主体发展,侵权主体及销售网络向种子市场终端经营者延伸。2017年至今,该院侵权判决年平均赔偿数额从13.4万元上升至44.6万元,侵权损害判赔数额不断提高,但仍面临取证与证据认定较为困难、侵权赔偿精细化不足、部分案件维权周期较长等问题。
全省首个种业振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建立后,各方将建立种业知识产权案件技术专家库、建立种业保护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等,不断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种业科技自主创新,打好“种业振兴”翻身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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