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16日,杭州国际商事法庭和宁波国际商事法庭先后揭牌成立。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刘捷,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彭佳学,分别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为两家法庭揭牌。
近年来,杭州、宁波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外贸外资数据和成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伴随着对外经贸活动的持续活跃,外向型领域的延伸拓展,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不断加深,两个地区的涉外民商事纠纷呈现出新颖性、复杂化、案量多的发展态势。
为贯彻落实司法服务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切实提升涉外审判能力和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的指示要求,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和省委编办批准,杭州、宁波国际商事法庭应运而生。两家法庭将分别管辖六类案件,包括应由杭州、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涉外民商事案件,应由杭州中院、宁波中院审理的涉外商独资企业案件,信用证纠纷、保函纠纷等特定类型案件等。
杭州国际商事法庭成立后,将以落实国际商事审判精品战略和深化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为抓手,按照“一法庭、一系统、一基地”的功能定位,持续护航开放新格局。
宁波国际商事法庭将坚持国际化、专业化、多元化、数字化发展方向,努力打造中国法治形象展示地、涉外争端解决优选地、大保护大服务先行地、智慧涉外审判示范地,持续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涉外商事审判与智慧法院建设的深度融合。
(人民法院报记者 余建华 余宁 通讯员 王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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