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杨熹正在审阅案卷。
记者 战海峰 文/图
本报通讯员 谭小兵
初春时节,微风和煦。在办案现场、法庭及单位间来回奔走的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主任杨熹格外忙碌,案件开庭、现场审查、经验分享交叉进行,日程满满。
“于寻常处见功力,于细微处见真章。办案不能仅仅停留于表面,更需要仔细思考,践行实际。”杨熹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这是她从检近15年以来的工作信条。
2015年,杨熹负责审理一桩水污染案件——某制药公司在污水处理管网中私设暗管偷排废水。
在相关证据已经找到,但排污方式始终得不到有效印证的情况下,杨熹为了完善证明体系,找到制药厂污水管道的施工图,“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专业性太强,就好比这个案件中的关键证据施工图,真是特别烧脑。”杨熹笑着回忆,“我这个文科生,第一次接触这么复杂的图,真是熬了好几夜的。”
那段时间,她不是在办公桌前埋头翻阅资料,就是向相关行业专家讨教,终于弄清楚了这看似正常的管道上暗藏的“玄机”——犯罪嫌疑人将一小段管道偷偷嫁接在正常的污水管道上,利用地形落差让本应进入污水处理池的废水改道进入雨水管网,从而悄无声息地排入天然河流。
经过比对采样检测报告,杨熹最终认定该制药公司通过暗管排放含重金属锌的生产废水。在铁证面前,涉案制药公司承认了非法排污的事实,并承诺进行整改。最终该案成功起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案件判决后,杨熹和同事又一次来到现场,看到该企业整改后的排污管道符合规范,处理设备正常运转,污水能够达标排放,她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宝剑锋从磨砺出。凭着这份“检察蓝”护好“生态绿”的笃定追求,奋战环境资源案件公诉一线近10年,杨熹办理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00件余起,无一错案。
6年前,为了厘清一个案件究竟是“移栽”抑或是“采伐”,杨熹深入缙云山自然保护区进行现场勘查核实。
然而,茂密的森林并不通公路,杨熹便在一人高的野生丛林中艰难地徒步前行。当看到现场的情景时,杨熹心疼得几乎落泪,本应高达20米左右的野生香樟树,被砍伐成两米至三米高的木桩。
“保护野生香樟树刻不容缓,多一份努力和坚持,这片绿色便多一分希望。”勘查后,杨熹立即行动,结合现场证据,严密组织证明体系,论证出行为人所谓的“移栽”应定性为“采伐”。
提起公诉后,法院采纳了该指控意见,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这只是杨熹维护绿色希望的一个缩影。
又一次,杨熹和同事前往一起涉嫌非法采矿案件的现场调查取证,该现场地处大山深处,道路崎岖,突然,车轮陷入稀泥里,怎么都动弹不得,同行的几人一筹莫展。幸亏一名当地司机路过,帮忙把车从泥中开了出来。
返程时,一行人都变成了“泥猴”。但杨熹淡淡一笑说,“苦点、累点、脏点,没啥!现场再偏远,环境再恶劣,为了保护绿水青山,我们也要使命必达!”
万里长江水云阔,一江碧水万古流。守护好一江碧水和两岸青山,是每个长江生态检察官的法治共识。
2021年1月,长江流域全面禁渔开始,作为长江支流的清水江贵州省天柱县段被划为10年禁渔区。在野生鱼带来的巨大利益诱惑下,当年5月至7月,一个跨省犯罪团伙以“电鱼+网鱼”的方式,在清水江贵州省天柱县段非法捕捞水产品7600余斤。在民警的蹲守下,这个犯罪团伙被一网打尽。
承办该案件的那段时间,杨熹几乎每天都在翻看微信聊天记录、手机定位、转账记录中度过,“这样才能了解他们的犯罪模式,准确指控每一次的捕捞地点,核算出渔获物的种类和数量,并为鉴定机构提供充分证据证实生态环境的损害程度。”杨熹说。
最终,该案在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12名被告人连带承担赔偿生态修复金110余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这些诉求均获得了一审法院的支持。
刑事指控彰显打击非法捕捞的决心,做好溯源治理才能从末端堵漏,完成好保护公益的“生态卷”。杨熹认真梳理案件后发现,辖区内大大小小以吃野生鱼为招牌的餐馆,才是需要及时堵住的缺口。随后,杨熹将案件线索移交公益诉讼部门跟进,督促渔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餐馆业进行整治,对涉案出售野生鱼的餐馆进行行政处罚,最大程度斩断利益链条。
作为一名长江生态检察官,杨熹深知保护生态环境脚步不能停歇。“唯有以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对待每一项工作,才能不负胸前检徽,不负青春韶华!”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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