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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更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服务内容增至30项

中国江苏网 2022-07-09 09:11

基本养老服务由18项调整为30项,突出基本养老的公益属性……7月8日,江苏省民政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期民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印发的《江苏省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清单(2022年版)》(下称《目录清单》)进行了介绍和解读。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2022年版《目录清单》明确了全体老年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包括提供社区活动场所、就医便利服务、老年教育服务、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基本养老保险、尊老金、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参观公园和公共文化设施等,是促进全体老年人发展、激发老龄社会活力、保障老年人权益的重要内容。

《目录清单》还明确了符合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及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以及为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相应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居家探访、上门服务、家庭适老化改造、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等服务,政府给予相应经费补贴,体现了对特殊老年人群的关爱扶助。

据省民政厅一级巡视员沙维伟介绍,2020年,我省便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而2022年版的《目录清单》对基本养老服务的项目及内容作了进一步的充实拓展,对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及标准作了进一步的细化明确。“与2020年版清单相比,新版《目录清单》不仅进一步细化了政策内容,明晰了权利义务,更进一步明确了地方责任。”沙维伟说。

记者了解到,新版《目录清单》中,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由过去的18项调整为30项,增加了提供社区活动场所、“银发顾问”服务、就医便利服务、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基本养老保险、优抚供养、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等服务内容,使基本养老服务更丰富、更精准、更加贴合老年人实际需求。

同时,突出基本养老服务的公益属性。对于政府部门而言,《目录清单》是一份“责任清单”,明晰了政府负责提供哪些服务、提供什么标准的服务,将有限的财力集中到老年人最关心、最需要服务的领域;对于老年人而言,《目录清单》是一份“权利清单”,便于不同年龄、不同类别的老年人按图索骥,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有明明白白、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沙维伟表示,全省各设区市要在全面落实省级目录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状况,及时调整完善市级基本养老服务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市级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内容应不少于省定内容,服务标准应不低于省定标准。对暂无统一标准的服务项目,要结合当地实际具体细化实化。

记者 罗鹏 通讯员 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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