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苏报融媒记者 惠玉兰)据最新消息,根据省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要求,自今日17时起,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苏州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内源排放,实现污染“削峰”。
根据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我市将按照应急减排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实施应急减排。通过采取优化治理设施、工艺、运行状态等措施,实现火电、垃圾焚烧、钢铁、水泥、玻璃、化工、石化、焦化、建材等重点行业排放大户科学、有序、深度减排,减少污染过程期间NOx、VOCs排放。上风向地区要注意加强区域的NOx、VOCs联防联控,减少区域传输。
扬尘减排方面,除存在安全隐患、抢险作业以及使用全电施工机械设施的施工工程外,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拆除、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施工工地的土方开挖、路面开挖、路面铣刨、土方运输(新能源运输车辆除外)以及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作业暂停。
执法监管方面,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夜查,重点打击、严肃查处在线数据造假、未配备污染治理设施、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开展全天候走航,对重点化工园区、企业集群以及涉“两苯两烯”等活性物种排放企业,增加走航监测和无人机巡查频次,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和工段,依法依规处理,全力压降污染负荷。
此外,强化部门联动,加强道路保洁,在重点区域、主要交通干道等增加道路洒水频次,科学调度、合理安排雾炮、冲洗、洒水等设施,有效降低污染排放浓度,切实保护群众健康。加强道路交通疏导,减少机动车怠速排放。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露天烧烤。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重点企业及时合理调配车辆运输,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一旦区域条件符合,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减轻大气污染影响。
鉴于目前空气质量状况,建议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体育课及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者应开展防护。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同时,倡导公众节约用电,燃煤企业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火电机组中,天然气电厂和超低排放燃煤电厂优先发电;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机组优先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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