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王小兵 通讯员 程浩)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美好期待,展现人民法院助力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实践与成果,昨日下午,吴江区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发布《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白皮书》,通报吴江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去年8月,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吴江区人民法院获得辖区内第一审环境资源案件管辖权,同年9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揭牌设立,并集中审理环境资源审判相关案件。以此为契机,吴江区人民法院持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水平,不断深化跨域司法协作,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努力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护航示范区天更蓝、水更清、景更美。
白皮书显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揭牌设立以来,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86件,审结78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2件,审结10件;受理民事案件11件,审结8件;受理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案件63件,审结60件。环境资源案件主要呈现出刑事案件罪名相对集中、涉水产养殖纠纷频发等特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联度较高。
白皮书指出,吴江法院坚持服务大局,通过开设环境资源案件“绿色专窗”、引导辖区环保企业规范经营等方式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通过依法审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案件、深入开展法治宣教等举措有力保护生物多样性;通过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工作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吴江法院还积极延伸职能,以“法条+案例”的形式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以生动宣教提升保护意识;走访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推动生态环境联保共治重点问题实质化解、召开渣土治理民行刑衔接座谈会促进辖区固体废物整治修复,以务实举措筑牢生态屏障;构建“案件审理+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司法保护体系,设立同里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及宣教基地,以生态修复赋能和谐共生,扎实推动生态文明高地建设。
此外,吴江法院还加强协同联动,青吴嘉三地法院共签《环境资源案件跨域专业法官会议实施方案》,常态化召开跨域专业法官会议,推进示范区适法统一;示范区三地法院共签《太浦河清水绿廊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同十项措施》《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青吴嘉桐四地法检司共商工作备忘录,打开多元共治格局;示范区三地联合推进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多方联动参与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拓展协同治理覆盖面,筑牢绿色生态法治防线。
白皮书还梳理总结了一年来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生动展现人民法院在严格公正司法的同时,积极倡导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增强环境保护意识,理解并支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切实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吴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太湖人民法庭庭长陆金东表示,该院将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严格落实最严法治、源头预防、绿色发展、系统保护、协同治理等理念,进一步完善示范区跨域司法协作蓝图,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更加积极地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的新期待,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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