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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车辆因产品缺陷自燃,出险赔不赔

2022-03-18 13:22

  典型案例:

  张某于2021年11月份在4S店购置奔驰车一辆。2022年2月,张某的车辆在地下车库发生自燃,报案后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赔。

  案情分析:

  张先生所购买的新车仅使用了3个月便发生自燃,属于厂商质保期。起火现场经消防人员鉴定排除外来火源,保险公司主张由汽车厂商详细鉴定起火原因。经汽车厂商鉴定,结论为:1.系发动机舱左侧车载蓄电池正极端子、卡箍及其连接线处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2.导致汽车发生火灾的原因系车辆生产质量瑕疵引发。在明确起火原因后,经我司协助客户多方努力,4S店赔付客户一辆新车。

  温馨提示:

  质保期内的车辆自燃,很大概率是车辆生产质量瑕疵导致,客户在出险后应注意火警及相关机构鉴定结论,与保险公司一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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