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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教育宣传周: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消费提示

2022-03-15 11:53

  关于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的消费提示

  近期,部分金融消费者反映,在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时,因投保了贷款保证保险而产生纠纷。

  为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苏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

  一、正确认识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产品

  贷款保证保险是以贷款信用风险为承保标的的保险产品,通常以借款人为投保人,以银行等具有合法放贷资质的金融机构为被保险人,当投保人发生违约无法偿还贷款时,由保险公司向贷款人代为偿还的保险业务。

  部分不满足贷款条件的消费者可通过购买贷款保证保险获得保险增信服务,从而获得贷款申请资格。

  二、详细了解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流程

  金融消费者在办理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时,要选择正规的渠道,远离非法金融广告。

  要认真阅读借款合同、投保提示、保险条款、告知事项等相关文件,全面了解合同权责和保费金额,仔细计算借款成本(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利息、保证保险保费、相关机构服务费-咨询费等),合理安排还款和缴费事宜,

  切勿随意填写个人信息,谨慎签字确认署名。一旦签字确认署名,金融消费者即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提高警惕妥善保护个人隐私

  金融机构办理相关业务后,会通过向本人预留手机号码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消费者办理业务的情况,如有疑议,可通过金融机构官网、客服热线、机构网点等渠道核实业务真实性。

  金融消费者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保管好身份证件、银行卡号、移动支付二维码、网银验证码等信息,谨防不法分子冒用个人信息办理信贷业务或者投保保险。

  四、合理合法处理保险和贷款合同纠纷

  消费者购买贷款保证保险后,如与银行、保险机构产生纠纷,可以通过合法正规渠道解决,包括: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官网、客服热线等渠道寻求解决;

  需要进行投诉的,应由保险消费者本人或其委托人提出,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向监管部门或苏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反映情况(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12378,协会服务电话68263682)。

  对于一些非法机构或个人以牟利为目的,打着“专业保险维权”的幌子,通过微信、淘宝、抖音等渠道向消费者发布 “全额退保”、“减免利息、保费”等信息,唆使、诱导金融消费者退保、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等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避免产生财产损失及其他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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