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记者朱琦
乡村发展如同一把标尺,丈量着现代化发展的高度和厚度。
苏州持续探索乡村振兴新路径新模式,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已成为全国城乡收入差距最小的地区之一。2023年,苏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6385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14倍、全省平均水平的1.52倍。
2001年8月26日,吴中区木渎镇金星村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第一家社区股份合作社,拉开了以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为重点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序幕,也点燃了我市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引擎。
民生档案
当时的金星村(现并村改为香溪社区)位于灵岩山脚下,得益于改革开放的春风,村级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2001年时村级净资产达到4295万元,稳定收入达280多万元。
金星村成立股份合作社,其根本目的是要将农村集体资产量化到人,让农民从壮大的集体经济中直接受益。合作社秉持“村民所有,村民所得”的原则,设集体股和个人股两类股权,其中集体股占总股本的8%,个人分配股占总股本的92%——4295万元村集体经营性净资产中的92%折价量化给农民。股权量化到人后,以户为单位发股权证,全村200多户农户领到了股权证。之后的2005年和2015年,金星村股份合作社又相继成立了富民置业和创业投资两个股份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得红红火火、硕果累累。
身边变化
农民在祖祖辈辈耕作的土地上变成了股民,对于身份的改变,大家感受最直接、最强烈的是分红。到2020年,金星村成立股份合作社近20年,净资产从2001年时的4295万元增加到6.5亿元,增长了15倍;稳定收入从280多万元增加到5466万元,增长了19.5倍;农民分红从人均413元增加到1.43万元,如果按每户3人计算,从户均1239元增加到4.29万元,增长了34.6倍。近20年里,人均累计分红达12.95万元,户均达38.85万元。
2018年10月,吴中区获批全国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区)。在实现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苏州把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组织作为一个突破口,实现农村集体资产“民有、民管、民受益”。
亲历者说
目前,金星村已拥有产业总面积超29.4万平方米,四大工业园的租金收益成了村级集体经济的主要来源。村里三个股份合作社固定资产达6亿元,集体收益6000万元。“从刚开始分红只有400多块,到现在每个股民一年可以分到14000多块,真正尝到了合作社的甜头。”今年62岁的韩永春是土生土长的金星村人,每到年底,他都和其他村民一样拿到合作社的分红。“钱包鼓起来了,我们的日子越过越有盼头!”老韩喜滋滋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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