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蒋世颖)不少男孩子都爱好枪械,买上几把玩具枪收藏一下也是常事,但并不是所有“玩具枪”都可以“收藏”,部分仿真枪已经触及安全底线和法律红线。近日,姑苏公安分局白洋湾派出所就收缴了两支这样的仿真枪支。
4月26日16时许,白洋湾派出所接到辖区保安许师傅报警,称看到一名男子私家车后备箱内放了一长一短两支枪。民警接到报警时,这辆车已经驶离了小区。根据提供的车牌号,民警联系到了车主赵先生。赵先生表示,后备箱里确实有两把枪,但都是网红玩具“水弹枪”。在民警的要求下,赵先生开着车赶到了白洋湾派出所。
经初步查看,赵先生车内的两把水弹枪非常逼真,均是金属材质,分别是大口径左轮手枪和微型冲锋枪的形状。配备的“子弹”是一种吸水材质的小珠子,吸饱水后直径大约在0.5至1厘米之间,砸在身上就会爆裂化成水。赵先生表示自己是一名枪械爱好者,两把水弹枪是从朋友那儿“淘”的,顺手放在了后备箱里。当天下午赵先生从后备箱里拿取物品时,正巧被巡查经过的保安许师傅看到,才有了开头报警的一幕。
经进一步查验,赵先生的两把水弹枪已经涉嫌仿真枪支,民警依法进行了收缴。在民警提醒教育下,赵先生才意识到所持枪支的危险性,连连表示一定会遵纪守法、注意安全,不再重蹈覆辙。目前,水弹枪的来源情况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警方提醒:根据2008年2月《公安部关于<印发仿真枪认定标准>的通知》,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正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正数)的;
2.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结构之一的;
3.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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