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13起检察机关大运河公益诉讼保护典型案例,虎丘区人民检察院督促综合整治大运河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虎丘区检察院主动融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为抓手,积极推动行政机关系统保护,综合治理。同时,注重建立上下游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实现了运河保护的长效治理。
运河沿线问题损害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及时介入立案办理
浒墅关古镇是运河沿线名镇,也是苏州“运河十景”之一,古镇建设契合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并列入省重大项目。
2020年5月,虎丘区检察院开展大运河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时发现,大运河浒墅关段多处堤坝破损,影响通航安全和防汛工作。同时,运河沿岸堤坝有长约20余米的建筑垃圾堆放以及临时搭建的违章建筑,文物保护单位三里亭和十里亭保护情况堪忧。监督专项行动中还发现,水质经检测不符合苏州市对京杭运河支流支浜水质Ⅲ类的要求。此外,沿河农贸市场存在火灾安全隐患。
这些问题都损害到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因此,2020年6月,虎丘区检察院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立案办理。
12份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
综合治理根治多个“老大难”
虎丘区检察院通过梳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结合区政府机构职责汇编,确定环保、河道、城管、消防、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属地街道等,均负有运河环境整治监督管理职责,但由于职能交叉,职责边界不清晰,相关部门缺少协作配合,未能形成监管合力,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形。
2020年10月,虎丘区检察院向属地相关单位发出了12份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各自监管职责,对大运河及周边的水质保护、河道岸坡维护、违章拆除、文物保护、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问题隐患开展综合治理。
各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对接协商,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开展联合整治,拆除清理砖瓦房等违建34间1500余平方米,清理各类垃圾11吨,平整土地8000平方米,恢复岸坡绿化2500平方米,破损堤坝纳入京杭大运河苏州段堤防加固工程,并已完成加固。对运河沿岸各餐饮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和排污许可开展联合专项排查,对违法排污、未取得和未公示食品经营证照的行为依法处罚,并召开文物保护工作现场协调会,通过设置隔离围栏、安装监控及巡更打点设施,对三里亭、十里亭文物保护措施进行升级优化。
针对运河沿岸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虎丘区检察院形成书面调研材料向地方党委专题报告。该区迅速成立整治小组,在检察机关监督和参与下,多个行政部门组成执法队对该市场进行突击检查,通过逐户约谈整改、选址新建,彻底根治多年安全隐患。
为加强对行政机关整改情况的监督,虎丘区检察院举行现场公开听证,邀请代表委员及人民群众参与,听取大运河沿岸市级文保单位十里亭保护措施情况汇报。
虎丘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公开听证,实现人民群众、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三方良性互动,提升了检察公益诉讼参与度和影响力。
多措并举实现保护成效最大化
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群众认同感
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检察机关围绕河道水质、岸坡环境、文物遗产、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多维、立体保护,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调查取证,针对发现问题严重程度不同、职能边界清晰程度不同、解决问题难易程度不同,采用分级、分层方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构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实现保护成效最大化。
同时,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向党委政府专题报告等方式,多方借力,整合力量,强化监督,既争取党委个案支持,也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实现诉前程序作用最大化,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认同感。(苏报融媒记者 王小兵 通讯员 张会杰檀杉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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