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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第一观察 | 农贸市场践行“新时尚” “源头分得清”是首要

引力播 2021-06-04 08:41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一周年,苏州的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等全面迈入了垃圾分类“强制时代”,践行“新时尚”取得成效的同时,一些回潮问题还是时有出现。

  本期“垃圾分类第一观察”,记者跟随苏州市垃圾分类工作专班督查人员走进市区部分经营场所进行暗访,发现苏州市南环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存在生活垃圾混投混收混运、垃圾桶设置不合理及标识错误等不合法规的问题。

  据了解,南环桥市场采用的是生活垃圾“先混收混运再统一分类处理”的模式。这一做法不仅会产生更高的分拣处置成本,也与《条例》的明确要求相违背。

  垃圾桶配置不合理、标识错误造成误导

  记者和督导人员在南环桥市场里走访发现,该市场生产的垃圾以厨余(餐厨)垃圾为主,但是整个市场中,厨余(餐厨)垃圾垃圾桶只有孤零零三四个,《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明确规定要“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容器”,而在大量产生厨余(餐厨)垃圾的农贸市场中仅仅配有少量厨余(餐厨)垃圾桶显然不合理。这令市场的商户不得不将自家产生的厨余(餐厨)垃圾投放到其他的垃圾箱中去。

  经过进一步观察记者发现,南环桥市场中的垃圾桶虽然颜色区分清晰,但是垃圾桶上的标识却模糊不清,在二号冷库和一号冷库之间,记者还发现了误标厨余(餐厨)垃圾字样的蓝色垃圾桶;以及误标其他垃圾字样和标识的黑灰色垃圾桶。事实上,蓝色应为其他垃圾桶的对应颜色。这种误标会对投放者造成误导,同时也不符合收集设备的相关要求。

  市场内误标其他垃圾字样和标识的黑灰色垃圾桶。

  “垃圾分类处理我们家小朋友都很清楚了,我们村每一个垃圾投放点也都有四个垃圾桶,我们在家也都会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但是在摊位附近只有蓝色的垃圾箱,因此,我们也没有条件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南环桥市场的商户这样告诉记者。

  垃圾运输车混收混运属违法

  “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禁止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然而,记者在南环桥市场看到,有红色的有害垃圾收运车正在对路边的蓝色其他垃圾桶内的垃圾进行收运。而其他垃圾桶内,还混杂有不少厨余(餐厨)垃圾。

  其他垃圾桶内,还混杂有不少厨余(餐厨)垃圾。

  厨余(餐厨)垃圾、其他垃圾随地乱扔。

  “我们平时处理垃圾就是把所有的垃圾一起堆到门口,由垃圾收运人员一起装上一辆车统一运走的。”说起南环桥市场的垃圾分类工作,市场的商户向记者反映道。

  记者从正在作业的收运人员处了解到,南环桥市场的垃圾会被统一运送到分类中心再进行细化分类。从实际效果来看,统一分类达到了垃圾分类处理的效果,但是这一做法一方面会产生更高的分拣处置成本;另一方面也与《条例》明确要求相违背,属于违法行为,垃圾混收混运后统一分类的做法势必需要改变。

  “先混再分”的模式将转型

  南环桥市场负责推进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市场方承担着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在推进垃圾分类过程中他们发现,正确分类、全民参与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事。在前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收效不理想的情况下,南环桥市场斥资1700万元建立起垃圾集中分类处理中心,集中分类每年投入经费高达1300万元。“垃圾集中分类处理只是权宜之计,南环桥市场会逐步建设完善垃圾投放运输体系,积极引导商户参与进来。”该工作人员说道。

  南环桥市场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对于市场垃圾分类收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他们将对全场垃圾桶的摆放和设置进行排查整治,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行摆放;并加强对商户的引导和教育,让大家在垃圾投放环节做好分类;同时和环卫公司密切沟通,严格规范做好垃圾分类收运。(苏报融媒记者 肖辛 实习生 刘争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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