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自2021年3月1日起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去年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引起网友不小的关注,大家情况不一:有不退不补的、有网友称退了8000元、也有网友说补缴2000多元。
一年一度的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到来:今年我是退税还是补缴?什么是“综合所得”?我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哪些项目可以税前扣除个税年度汇算网上咋办理?
▽一文看懂▽
1、办理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2、如何退税/补缴?
计算公式: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包括四项收入,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等。五项内容可以减除后再计算年度应纳税额,即个税起征点60000元/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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