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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拉客每人收1000元 具体是什么情况?

综合 2020-03-04 19:51

  3月3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全省第一批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违法典型案例。其中,2020年2月13日,上蔡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在G345国道魏庄防疫卡点查获一辆豫QYN410救护车,该车从郑州拉乘客到驻马店每人收取1000元费用,属于非法营运,依法对车辆所属医院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该车司机移交公安部门行政拘留。

  网友表示:

  网友一:救护车是救死扶伤用的,不是用来谋取不义之财的!疫情期间相当于战时,在战时不仅不上阵杀敌,还在后方大肆敛财。

  网友二: 对于人员来说,还有各司其职的说法,对于救护车,更应该做好本职工作,这种私拉客的行为是严重的,是明确禁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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