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司法手段呵护苏州的“母亲湖”,今天(12月2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在吴中区光福镇香雪村潭东自然村设立首个太湖流域生态修复基地,这标志着苏州市对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进入新阶段。
今年年初,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九家基层法院分别设立生态功能区环境资源法庭,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一审环境资源案件。其中,在姑苏区法院设立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苏州市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虎丘区、吴江区6个区及昆山市、无锡市滨湖区、无锡市新吴区、宜兴市、常州市武进区、常州经开区共12个区、县(市)的环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太湖流域环资法庭于今年7月9日在全省首家挂牌。
太湖是苏州市的“母亲湖”。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基地的设立,是苏州市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守护太湖生态环境,推动长三角地区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的有力举措,也是苏州市法院不断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的重要体现。
今天,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以及姑苏区人民法院的相关负责人共同为生态修复基地的启动揭牌。启动仪式上,姑苏法院太湖流域环资法庭干警在分管副院长唐小红的带领下举行宪法宣誓,这也是姑苏法院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及《“天平˙红”先锋工程》党建特色品牌活动之一,具有特别的意义。宣誓结束后,姑苏法院和省太湖渔政支队共同启动生态修复基地首次增殖放流活动,将3万尾吃蓝藻的鱼苗共同投放到太湖中。
此前,姑苏法院就审理的太湖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刑事案件,与省太湖渔政支队及各下属分支机构加强联动。同时,不断探索实践恢复性司法,通过让被告人增殖放流、缴纳公益基金定向修复等形式,形成刑事制裁和生态补偿的环境修复方式的有机衔接,并与渔政支队建立专门的生态修复金收支管理监管机制。下一步,姑苏法院以生态修复基地为依托,进行生态修复保护、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等多项举措,进一步强化对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 通讯员 姑法萱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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