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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张家港市面向社会选聘招商专业人才公告

2019-11-28 11:14

为进一步拓宽招商专业人才队伍来源渠道,提升张家港市招商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面向社会选聘招商专业人才工作,本次共选聘招商专业人才20名,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位证书。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较强的招商活动组织策划能力和项目信息收集分析能力,熟悉产业发展、市场动向,有较丰富的商务谈判经验,具有相关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项目信息资源充足或具有跨国公司工作经历的人才优先考虑。苏州大市及长三角地区户籍的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张家港市机关和区(镇)工作人员有意向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被辞退未满5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有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人数及要求

区分9个岗位引进招商人才20名,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张家港市面向社会选聘招商专业人才需求简介》(附件1)。

三、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详细填写《2020年张家港市面向社会选聘招商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附:①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原件扫描件;如学历认证仍在办理中,需提交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并确保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认证原件;③报名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④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⑤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⑥其他材料。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年限计算截至报名结束时间,材料须以社保缴费或工资凭证为准。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2。

递交报名资料时须确保资料齐全,报名表填写不规范或①-④项报名材料缺失将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

报名材料投递时间:即日起至12月15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报名网址:zjgzp.fescoadeccosuzhou.com

咨询电话:0512-62886227

2.资格初审。12月17日前,对报名人员基本资质及相关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包括报名材料审核、PXT测试(合格线为60分)及部分岗位外语口语测试(针对01、03、05、07岗位设置口语测试,满分12分,合格线为7分),资格审核通过者进入人岗相适度评价环节。

3.人岗相适度评价。12月20日,由专家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初审人选进行人岗相适度评价,按PXT测试评分(40%)和人岗相适度评分(60%)的综合得分排名及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择优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综合得分相同者以人岗相适度得分高者优先),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于12月23日前通知本人。

4.资格复审。拟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表及投递材料原件至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具备报名条件、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视情况确定递补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洽谈会邀请函。

资格复审时间:1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资格复审地点: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辅楼二楼,原张家港市人才市场)。

5.面试洽谈。面试洽谈安排在张家港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相同者,以人岗相适度评价环节综合得分高者优先。

应聘对象往返路费给予定额补贴(江苏省内500元、江苏省外1000元),食宿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安排。

6.确定拟录用人员及薪酬谈判。按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组织薪酬谈判。

7.体检及背景调查。体检及背景调查,不合格或放弃的,按照最终面试成绩依序递补。2020年1月22日前向通过人员发放正式录用通知。

8.录用。录用人员于2020年2月24日到岗。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四、薪资待遇

1.基本待遇。年薪25万元起,具体岗位年薪一岗一议。年薪的50%为基础工资,按月发放;50%为绩效奖金,按月预发,发放数额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激励待遇。招商专业人才参照享受《张家港市高质量发展产业扶持政策意见》及其配套细则中对于招商人员的激励待遇(成功引进一定规模的投资项目,可以按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或相关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3.人才礼遇。招商专业人才符合《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相应条款的,可享受安居购(租)房贴、薪酬补贴,以及子女入学、医疗保健和落户等待遇。

五、人员管理

1.选聘的招商专业人才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录用办理、派遣安排、薪酬和各类补贴发放、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政策申报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2.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派遣招商专业人才至有关单位开展招商工作,有关单位与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3.采取季度考核、年度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和合同期满考核等多种方式,对招商专业人才的工作情况等进行多维评价,综合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4.考核成绩突出的可提拔至领导岗位,并按规定享受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服务期满3年且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经本人申请,可续签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年度考核及合同期满考核有一次出现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张家港市面向社会选聘招商专业人才需

求简介

2.张家港市面向社会选聘招商专业人才报名表

3.承诺书(模版)

所有附件均可登录张家港人才网,进入官网查看最新资讯,找到“2020年张家港市面向社会选聘招商专业人才公告” 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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