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类社会矛盾多发易发,人民调解工作在推进矛盾化解、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人民陪审员在陪审过程中,可以利用自身职业、经历等优势在法律框架内,依法以情以理开展调解工作,达到与法官思维互补、事半功倍的效果。
相城法院黄埭法庭人民陪审员王佩芬,是黄埭镇政府一名退休干部,她熟悉黄埭镇的社情民意、经验阅历丰富,黄埭的许多老百姓对她非常尊敬,这给案件的调解工作提供了不少帮助。
在一起原告汪某与被告高某等4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各被告未能按约过户,原告诉至法院。起诉后各被告一开始不积极应诉,法院邮寄的材料均遭退回,至各被告家中直接送达也未能成功,致案件一度进展困难。王佩芬是案件陪审员,她了解情况后,主动与基层村委沟通,取得被告方当事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并一一向各被告成功送达相关材料。为了妥善处理纠纷,王佩芬多次到各被告住所地推心置腹地作思想工作。在王阿姨与承办法官的共同努力下,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此调解结果都十分满意。
在另一起赡养纠纷中,原告顾云某与被告顾炎某系父子关系,2012年,原告与原配协议离婚,另娶刘某为妻。2016年初,原告突发脑溢血,病情严重多次住院治疗,目前仍肢体瘫痪在家(肢体2级伤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后因赡养费问题起诉至本院。
经查,儿子顾炎某认为后妈刘某介入父母的婚姻导致其家庭破裂,且近期因老房拆迁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多年来,顾炎某一直对刘某有抵触情绪,故不予支付父亲的任何费用。而刘某认为,自原告瘫痪后都只有她一个人照顾,被告作为儿子从未尽任何赡养义务,所以起诉至法院。双方僵持不下,被告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原告则毫不退让。
开庭前,王佩芬主动向承办法官了解该案的详细情况并认真记录在其随身携带的小本子上。开庭当天,原、被告双方以及刘某均到庭,王阿姨抓住此契机,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劝导双方,分头做两家人的工作。她对原告说:“你们总规是父子,亲情才是最重要的,你也要考虑下儿子的经济承受能力,他还没有成家。”对被告说:“你爸爸就你一个儿子,怎么可能不喜欢你,他现在都瘫痪成这样,话都不能说了,在他剩下的时间里尽量让他开心点才有利于他身体康复。”当看到被告态度有所转变,她趁热打铁继续劝导。调解过程中,原被告父子曾几度感动落泪。最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努力,双方达成调解。除支付赡养费外,虽然儿子每周只休息一天,他还承诺父亲愿意每个月至少抽一天亲自来照顾爸爸,也能让刘某休息一下,原告及刘某听后再次感动落泪。
像上述有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的案件还有很多,正是由于人民陪审员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有效参与整个案件的调解工作,才能成功促成调解,切实减轻了法官的办案压力。今后的工作中,他们将继续发挥“无袍法官”的作用,更多地参与到调解、送达、普法等工作中,为法院工作贡献民间力量!(苏报融媒记者 周澜源 袁雪 通讯员 魏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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