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苏报融媒记者 刘晓平)记者从市妇联获悉,刚刚结束的第三方评估结果显示,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122家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在正常运行和管理改进后,相关建设和管理标准将细化为“江苏标准”,在全省乃至全国内推广。
一直以来,由于公共场所没有专门的哺乳室,很多妈妈们哺乳时遭遇各种尴尬。去年,“市区设立30家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被列入我市政府实事项目。我市先后出台《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指南》,又引进第三方监管平台,极大地加快了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的建设进程。今年4月,《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指南》成为江苏省20个地方标准中标的项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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