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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流通行业 承诺不售假冒伪劣商品

太仓日报 2017-01-09 12:15

本报讯(记者 庄超) 酒类流通行业是否健康发展,影响全市商务系统的整个形象。近日,在市酒类流通协会年度工作会议上,所有会员单位法人代表现场签订“诚信经营酒类商品”承诺书。

根据承诺书要求,我市酒类流通行业将坚持守法经营,如实提供酒类商品来源、质量证明等资料;坚持诚信经营,对经营的酒类商品质量负责;坚持文明经商,明示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坚持规范管理,坚持主动维护市场秩序。

另据了解,经过3年努力,市酒类流通协会的“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机制已基本形成。前两年有13家单位,今年又有龙腾、万顺2家单位被授予太仓市“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协会和7家会员单位获得“苏州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先进示范单位”,加上金新盛公司曾获江苏省酒类行业协会“诚信经营单位”,省、苏州、太仓“三级衔接”的梯次型创建工作形态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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