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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城乡职业技能培训人数逾1.3万

姑苏晚报 2016-11-09 09:57

本报讯(记者 邵群)截至目前,今年市区已有13443名城乡劳动者参加了职业技能培训。记者最新获悉,我市近日专门出台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其中明确培训办班主体须为定点机构本身,不得以任何形式另行设点、转包或以其他形式委托他人办班。如违规且经查实,将责令整改,整改无效的将取消定点培训资格。

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主要面向本地在职人员、外来人员。相关部门结合我市产业结构特点和紧缺职业工种,及劳动者求职需求,每年推出数十个培训工种,并适时加以调整。今年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工种包括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保育员、育婴师、烹调师、面点师等60个。最新统计,育婴师、茶艺师、叉车工等行业(工种)培训人数名列前茅。据了解,经招标评委评审、复核和中标公示,我市已确定30家单位为2016-2018年度市区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相关人士表示,出台该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就业专项资金安全使用,建立有效的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绩效评估制度。按规定,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统一制作招生简章和对外宣传。定点机构如有任何对外公开招生的宣传内容,须在市培训指导中心指导下,审核通过后方能组织宣传招生。

管理规定明确,定点机构自主负责招生,报名条件须符合规定。不符合培训对象的,不能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定点机构培训办班须在招投标文件指定的合法地址办班。如在其他地方办班,须提前提交办班所在地相关单位的办学行政许可,并由市培训指导中心实地查看办班和实训条件,审核通过后方可开班。此外,送培训进企业的,培训对象须是本企业员工,培训的专业(工种)须与员工岗位技能相近,否则不能开班培训。在本校或有办学行政许可地点办班的培训人数,须在本年度培训数量的50%以上。

开班时,培训学员出勤率须在70%以上,否则取消开班资格。定点机构应在开班后一周内及时进行网络信息输入,包括培训学员的报名、报到、分班信息,考试结束后及时录入培训学员的发证、就业等信息登记。据了解,城乡技能培训初级专业(工种),培训费全免;培训中级及以上的专业(工种),学员自行承担20%的培训费用,定点机构须开具正规发票,并及时登记入账。

根据规定,市区城乡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年度考核成绩60分以下的、没有完成年度指标数50%以上,或没有完成指标保底数(服务类200人,技术类100人)的,将取消定点培训资格,并取消下阶段投标资格。定点机构如瞒报或虚报材料,获得职业培训资金补助的,相关部门将追回已发放的资金补助,并取消其定点培训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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