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张帅 通讯员刘轶臣)一男子做生意亏了钱,竟打算变卖母亲的住房,理由是他是登记产权人。
老伴去世后,77岁的周阿婆就独自居住,但2个月前,络绎不绝地有陌生人来敲门,问她房子怎么卖。“我住在这,怎么可能卖掉呢?”周阿婆不胜其扰。附近房产中介人员回答周阿婆,房屋信息是她儿子钱先生提供的。
周阿婆打电话质问正在四川做生意的钱先生,没想到儿子理直气壮。钱先生说,这套房子写的产权人姓名是他,他当然有权出售。原来,2002年,苏州市房管局拆迁了周阿婆夫妇一套房,补偿了11万元,老夫妇俩就委托儿子钱先生另外买了一套房屋。
由于老夫妇嫌手续太麻烦,房屋所有权人就直接登记了钱先生。十多年过去了,大家都平平静静地生活,没想到,钱先生做生意亏钱急需资金,竟然动起了老母亲这套房的主意。
气愤之余,周阿婆把儿子告到了吴中法院。经法院调查主持调解,钱先生在处理好家庭成员利益关系后,把母亲添加为这套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Copyright (C) www.szdushi.com.cn
苏州都市网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1029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