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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100万 苏州新推十余条措施发展微短剧

名城文旅 2024-12-20 09:55

进一步推进产业强链补链延链 最高奖励100万

苏州新推十余条措施发展微短剧

记者从昨天(12月19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苏州市促进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将于1月16日起正式实施。十余条措施,将对苏州的网络微短剧产业经营主体,从剧本创作、项目投资、取景拍摄、发行播映、文化出海、做大做强、集聚发展、技术研发、服务平台、要素支撑十个方面进行支持,进一步推进苏州市网络微短剧产业强链补链延链,不断开拓网络微短剧产业版图。

《措施》鼓励能够体现苏州文化元素的剧本创作和企业在苏取景拍摄,推进微短剧与古城古镇、山水园林、现代都市、商业消费等深度融合。

《措施》提出,对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等题材且能体现苏州文化元素的微短剧剧本,给予扶持,对入选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工程、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网络视听节目年度推优目录等国家级、省级荣誉且上线播出的,经审核,给予版权方每部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奖励。《措施》强调,对苏州元素突出且促进苏州旅游宣传的微短剧,经审核,给予每集1万元奖励,每部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措施》支持企业投资微短剧项目和发行播映,引导技术研发和文化出海,助推苏州数字文化产业扬帆远航。

针对苏州市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微短剧项目,《措施》提出,在头部网络微短剧视听平台播出并达到良好效果的,经审核,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的20%给予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措施》也为新引进和新设立的微短剧平台区域总部或功能性总部提供支持,培育微短剧平台企业,并将把发展较好的列为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对象。《措施》还鼓励申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并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达到一定出口规模的微短剧企业,经审核,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记者注意到,根据《措施》,网络微短剧作品在头部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达到一定规模并取得良好发行效果的,经审核,将按照不超过1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措施》还聚焦做大做强企业、促进集聚发展等方面,鼓励优质IP转化,规划建设微短剧产业园区,将优惠政策精准直达企业,涵养微短剧企业在苏州做大做强的良好生态。

据悉,《措施》出台后,苏州还将聚焦微短剧“轻量化”“短平快”的行业特点,推出一系列的工作举措,如建立全市微短剧产业联盟,完整完善微短剧产业链,为微短剧制作公司提供全流程服务等。

此外,苏州正积极打造“一园多区”工作格局,筑巢引凤吸引更多微短剧龙头企业落子苏州:目前,相城区正在新建3000平方米的光学捕捉虚拟拍摄棚,计划于明年上半年完工;周庄数字梦工厂正在对原有1.4万平方米的影棚进行数字化改造升级,并规划新建4.6万平方米影视产业综合空间,改建8000平方米存量资产用于微短剧实景拍摄,同时,还计划启动总量600个房间的影视工作者集宿区改造。拓展影视服化道资源,建成6000平方米库房和线上服化道供应平台,合作开展影视设备租赁服务。

明年,苏州艺术基金也将对微短剧重点项目开展创作、生产和宣推全周期扶持,引领精品化创作导向。同时,苏州将加快“微短剧+文旅”产品开发,积极实现从“火一部剧”到“火一座城”的华丽转变。(记者 王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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