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新增泊位2.14万 明确小区车位不得只售不租
姑苏区停车场管理新规下月起施行
2022年11月,姑苏区出台《保护区、姑苏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今年7月,区城管委启动《细则(试行)》修订工作,进一步总结《细则(试行)》近2年的施行经验,完善全区停车体系建设,探索解决实际管理过程中的突出难题。日前,修订后的《保护区、姑苏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发布,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姑苏区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认真贯彻落实《细则(试行)》内容,他们联合公安交管、属地街道等相关部门,通过多次勘察、召开现场工作会议等方式,深度挖掘停车资源。如: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作为古城中心,因历史遗存保护需要,停车资源相对紧缺。区城管委先后在白塔东路、石匠弄、娄齐路周边街巷道路,增划112个“分步式”泊位,并将拆除腾空后的地块改造为城东停车场,增设250余个停车泊位,在有限的空间内,为学校、景区周边停车位扩容。统计显示,《细则(试行)》施行2年以来,全区累计新增停车泊位2.14万个,其中施划“分步式”停车泊位1295个,有效缓解中心城区背街小巷的停车难题。
姑苏区在停车精细化管理实践中推出的“停车共享”,则是《细则(试行)》开出的一剂良方。“白天你停,晚上我停”,通过充分挖掘停车时间潜力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如白塘泾街地处新城,周边学校、居民小区集聚,临时停车需求旺盛。2023年,姑苏区城管委联合相关部门在白塘泾街上增划了39个路内泊位,倡导推行停车错时共享、周边居民包月停车模式。今年法定节日期间,区市民文化活动中心、平江实小等10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向游客免费开放,并根据实际提供卫生间、热水等便利服务。此外,区城管委会同相关部门鼓励社会停车场夜间向公众开放,协同制订停车共享协议,保障共享停车规范发展。截至目前,大唐家巷等41个停车场、3026个停车泊位实行错时共享以及停车收费优惠政策。
修订后的《细则》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12月31日。修订后的《细则》共四章二十六条,主要包括政府职责、收费政策、停车备案、停车场管理、经营者职责、轨道交通换乘停车场和法律责任等内容。较试行文件,新修订的《细则》更聚焦实际管理中的难题。如《细则》对住宅小区配建的停车场停放收费方式作出规定;明确了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不得出现只售不租等情况。(记者 管有明 通讯员 陈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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