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苏州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事项。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庆文主持会议。
《行动计划》围绕加快构建以光伏、储能及动力电池、风电、智能电网、氢能、绿色低碳加新能源汽车为主要支撑的“6+1”新能源产业体系,明确科技创新、空间布局、强链补链、项目建设、示范应用、国际合作六大任务19项具体举措,提出到2026年,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产业集群和应用示范区,基本形成创新驱动、融合开放的新能源产业发展格局。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苏州市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制造业”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锚定到2027年,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供给、重点技术产品在工业领域普及应用、产业规模和赋能水平居全国前列的目标,提出突出优势领域、聚焦重点环节、打造工业垂类模型、培育典型应用场景、引育高端人才、培育龙头企业、建设高端载体、搭建展示中心、加强资本支撑、健全赋能融合生态10项重点任务。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苏州市创新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围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创新发展的重大共性需求,提出建设一批创新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明确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加强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加快创新成果持续产出、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协同创新、打造高层次人才队伍和开展行业合作交流6个方面重点任务。
会议听取了吴中区、相城区安全生产和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委会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将“六化”要求贯彻到安全生产全过程各领域,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隐患全面排查整改,切实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苏州市残疾人机动(道路型电动)轮椅车管理办法》《苏州市排水户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会议还审议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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