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王小兵 通讯员 陈跃 沙一)日前,苏州市委依法治市办下发《关于苏州市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对我市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10个示范地区和16个示范项目予以命名。
为树立更多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根据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相关要求,我市于去年4月在全市启动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共申报31个综合候选地区和44个单项候选项目。市委依法治市办通过组织初审推荐、书面评审、集中评审、实地核查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社会公示等环节,对昆山市人民政府等10个示范地区和苏州市公安局:构建执法办案全程视音频管理制度等16个示范项目予以命名。
下阶段,市委依法治市办将组织各地各部门加强对示范地区和项目的培育指导和管理监督,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扬优势,不断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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