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记者高蕾)记者28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近日对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接受某单位慈善捐赠后,在捐赠协议未约定的情况下计提了50万元管理费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构成“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用途”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民政部对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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