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建筑配备了消防设施、传统村落成了旅游胜地……自2012年住建部、财政部等部门启动传统村落保护工程以来,传统村落保护取得显著成效。但与此同时,有的村落因为资金不足,基础设施落后,破损建筑无法及时修缮;有的村落“空心化”严重……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做好传统村落的活化利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
传统村落的活化利用要与保护传承有机结合。如同空置房屋更容易受到岁月侵蚀,无形的历史文化遗产也需要村民代代传承,合理利用可以更好保护传统村落。但采访中发现,有的村落或是对村落文化价值认识不足,或是急于获取商业利益,把传统建筑重新装修成酒店、餐厅、商铺等与村落风貌格格不入的营业场所,传统村落成了徒有其表的空壳。
传统村落活化利用的目的是把历史文化遗产与现代文明要素结合起来,赋予新的时代内涵,让传统文化生生不息。因此,活化利用不能背离保护传承的主线,要在挖掘传统村落文化价值的基础上,利用其特色资源,让附着在传统村落上的文化遗产转化为文化资产。比如发展旅游业、生态农业、传统手工业、特色农产品加工等,培育出立足村落特色、可持续发展的新产业。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也要与激发村民积极性有机结合。传统村落的活化利用,需要社会力量的参与。社会力量可以为传统村落引入资金、人才、思路,还可借由活化利用,把传统建筑、传统手工艺等文化遗产转化为旅游资源或其它特色产业,推动村民重新认识本地文化的价值,激发村民的内生动力。
村民是传统村落的主人,他们不仅是传统建筑的使用者、维护者,还是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者。采访中发现,有的地方将全体村民迁出,村落重建成仿古商业街,看似多了人气,实则丢了传统。文化习俗不能只在舞台上表演或展示,没有村民日常生产生活,村落的历史文化遗产就失去了滋养的土壤。
只有建立村民与社会力量共建共享的平台,让村民普遍成为村落活化利用的受益者,村民才会在保护传统村落方面有自觉性、主动性。因此,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要适当规范、有效引导活化利用的方向,让各方力量在传统村落的保护传承中形成上下一心的合力,把传统村落打造成如诗如画、宜居宜业的现代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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