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江苏烨 通讯员潘志凡)日前,上海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要求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认真贯彻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十大调研主题,明确责任部门、完善推进机制、创新调研方式,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
根据《实施方案》,调研采取院领导包片督查的方式,按照提高认识、制定方案、开展调研、深化研究、解决问题、督查回访等6个步骤推进落实。
此前,上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已率调研工作组,综合采取一对一访谈、分组交流、班子座谈、督导反馈等方式,深入浦东新区检察院、长宁区检察院开展调研,就发挥“大院”优势、提高办案质效等情况和问题形成调研报告,并提出具体工作思路和方案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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