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徐睿翔
4月18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沈海斌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走进《政风热线》直播栏目,全省13个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同步在线,实时回应群众诉求,答疑解惑。
打击“鬼秤”,让消费者敢消费
根据《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购买单价在每千克6元到30元之间的商品,称重在2.5千克以内的,负偏差不得高于5克。记者近日带着秤和砝码,在南京随机走访多家商铺和市场,发现大多数店家用秤较为规范,但仍存在缺斤少两的“鬼秤”,且多藏匿于水产、肉类店铺和流动摊点。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集贸市场主办方必须提供符合能够正常使用的计量公平秤,当消费者和摊主发生纠纷时作为裁决的衡器。但南京市秦淮区侯家桥菜场复秤处的公平秤无法正常使用,工作人员表示“管不了”。 秦淮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孙红亮说,这个问题表明监管的频次和精准度做得还不够,“我们将立即对涉事农贸市场和商户进行检查,每年组织定期定检,对全区农贸市场可能存在的类似问题作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处长施劲松介绍,与电子秤同步出现的“鬼秤”,是不法商家勾结电子秤生产机构产生的,“我们作为计量电子秤的监管部门,将积极推动全省超市和农贸市场的主办方以及主管部门,推动实现电子秤统一购置、统一检定、统一监管。”
“小小一台电子秤,连着商家的良心、消费者的信心。对于不法商家利用‘鬼秤’缺斤短两、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查处。”沈海斌表示,将继续加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抓得更实、更到位,让大家更敢消费、更愿意消费。
拒绝“反向抹零”,鼓励消费维权
南京市民苏先生反映,他在南京明基医院门诊挂了一个口腔科副主任医师的号,医保统筹支付9元,个人自付3.95元,使用微信扫码支付时,却发现实际被收了4元。为什么要多收5分钱?医院说这是规定,按“四舍五入”设置。“如果现金支付,可能没有零钱找,可以理解。但电子支付一分两分都可以付,为什么非要多收?”省内也有多位市民反映,他们在超市、医院、饭店等均遇到过“反向抹零”。
“‘反向抹零’案例尽管单笔费用极其微小,但关系每一个消费者的权益。”省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周书进说,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依据价格法第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市场监管部门一经查实商家存在这种行为,将会立即责成商家改正。对退款多的价款,根据涉及金额以及其他情节进行考量,依法依规作出处置。
周书进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明码标价等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创造经营者自律、从业者合规、消费者明白的氛围,将“反向抹零”、不按明码标价规定等情形纳入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检查和巡查,“我们鼓励消费者积极维权,创造社会共治的局面。大家千万不要觉得金额小、事情麻烦就算了,应该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让不诚信的商家受到相应处理。”
规范投诉流程,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今年3月,茆先生在连云港当地购买的二手手机出现质量问题,与商家协商时产生纠纷,于是向12345反映,当地市场监管局在处理投诉时,直接把投诉工单发给被投诉人。
“工作人员将投诉人信息直接发给商家,这是不合理的。应第一时间了解投诉举报内容是否真实,如果真实,根据投诉管理相关办法,7天以内告知投诉人予以受理。”连云港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波说,将吸取教训,以点带面抓好整改。加强培训,提升服务意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
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宗思言认为,如果这一情况属实,工作人员确实违反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在调解之前没有告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我们将一如既往严格要求依法依规履职,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处置消费者的投诉,营造更好的消费环境。”宗思言说。
“群众的烦心事就是工作的着力点,我们将直面问题,将各类诉求认真地分办、领办、督办,同时举一反三,扎实做好优化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净化消费环境等各项工作,为企业发展和群众生活清除路障,努力营造更加高效便捷、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沈海斌说。
Copyright (C) www.szdushi.com.cn
苏州都市网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1029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