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陈 澄
3月27日,盐城市“一口气”推出65个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的重大项目,总投资1005.8亿元,拟吸引民间投资700亿元,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大健康等多个领域,部分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立项、环评等前期工作,相对成熟,民间资本可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运营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资。盐城此举是江苏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的一个生动缩影。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进一步强化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支持,改善投资预期,提振投资信心,激发投资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鼓励企业组成联合体
共同投资运营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建设,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民间投资发展工作,近年来持续强化政策举措支持,2022年我省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达68.6%,居全国前列,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贡献率达到52.2%。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省发改委最新印发的《意见》共7大类23条,立足江苏民间投资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在项目支持、领域拓展、环境打造等多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举措,力求政策更显效用,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
“《意见》明确,在风险可控、权责明晰的前提下,鼓励多家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投资、建设、运营大体量基础设施项目,这和我提出的建议不谋而合。”南京一位企业家参与了《意见》的前期调研,他告诉记者,当前一些项目对企业资质、资金要求较高,很多民企难以全部满足要求,因此他建议可由多家民企组成联合体共同投资大体量基础设施项目,并在招投标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意见》极大增强了我的投资信心。”该企业家表示。
《意见》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解决“不能投”的问题,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不仅健全重点案例督查督办机制,确保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意见》还在细微处着力,致力于破除招投标领域壁垒,明确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对民间投资不得违规设置或变相设置各类门槛。
持续优化“五个环境”
助力民间投资
在政策供给端持续发力,打破阻碍民间资本投资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意见》为民间资本打开了发展空间。其中,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盘活优化存量资产,必将为民企提供大展身手的舞台。
“鼓励民间投资通过产业更新、增容技改、综合整治等多种模式盘活低效用地,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盘活优化国有存量资产,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城市老旧资源,积极探索污水处理厂下沉、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等模式……在我看来,市场空间真的是完全打开了。”一位江苏民企负责人认为。
《意见》鼓励民间资本设立产业创新基金或与产业投资基金开展深度合作。南京峰岭资本负责人邹华告诉记者,峰岭将持续深耕既有领域,“我们属于国有体制混改的市场化金融产业投资机构,此前,峰岭通过其管理的南京紫金先进制造产业基金完成了对国内领先的光学镜片及组件研发生产企业南京茂莱光学的投资,今年3月9日,后者成功登陆科创板。”
“本次《意见》强调保持各类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增强政策正向叠加效应,为民间投资发展提供平稳健康政策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形成良好预期。”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意见》提出,要持续优化政策、市场、政务、法治、人文“五个环境”,以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担当作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同时,要常态化清理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内容的政策措施,强化反垄断监管,并持续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积极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科学性、有效性,提升监管透明度。
帮助民企
敢于投向“硬科技”
布局当下,着眼未来。“切实帮助民企把握新阶段新机遇,《意见》着眼于产业转型升级,以及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方面加快发展带来的机遇,研究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留意到,在鼓励民间投资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意见》提出“探索开展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生命周期投资项目ESG评价试点”,此举在我省尚属首次。
“作为上市公司,我们一直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我们期待有一套成熟的评价体系来验证低碳成果,并以此作为公司撬动更多相关项目的支点。”江苏一家制造业上市公司负责人说。
科技创新需要久久为功,为帮助民企敢于投向“硬科技”,《意见》提出多条举措。比如鼓励产业链链主企业积极作为,推动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深度合作,促进上下游供应链和产业链集聚融合、创新发展。同时,鼓励中央和省属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对民营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通过首购、订购等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民营企业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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