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书林 通讯员 张 婷)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力量对全区2022年至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行梳理评析,部署持续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据悉,2022年新疆高院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相关意见,要求各中院完善工作机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喀什、阿克苏、阿勒泰等中院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支持,制定出台一系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办法和实施意见,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适用案件的范围,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尽出”。对于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22年,全区法院开庭审理行政案件157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86件,出庭应诉率为56.4%,同比上升23.96个百分点。
2022年以来,新疆高院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观摩示范庭活动,自上而下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委员会48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均到庭观摩。2022年,全区法院组织观摩示范庭12次,邀请被诉行政机关和相关部门(单位)旁听观摩,取得良好效果。
全区法院强化司法监督,2022年共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26份;其中针对行政机关落实出庭应诉制度不到位、履行举证义务不及时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10份;就行政行为程序违法、执法不规范、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16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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