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陆珏)日前,苏州市《护理院卫生健康信用评价规范》正式发布并实施。作为全国首个针对护理院的信用评价标准,该标准的制定实施获评2022年度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创新项目。
该地方标准由市卫健委会同市医保局、民政局、发改委等部门,在过去专项工作取得的经验基础上,对评价标准进行再次修订,从而最终形成。
市卫健委综合监督处处长刘日记介绍,苏州市护理院信用等级评价参考了《护理院基本标准》《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苏州市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而制定。内容包括:护理院基本标准符合情况、依法执业情况、医疗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医德医风建设与后勤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情况、医保执行情况、养老服务质量等七大类审查项目,并针对每个大类提出具体的评价项目。
刘日记表示,开展护理院信用等级评价是加快我市老龄健康事业发展的有力举措,是提升卫生健康社会治理能力的必要手段,将引导、促进全市护理院树立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提升依法执业、诚信服务的自觉意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市相关部门也会对不同等级的护理院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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