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记者 王小兵 苏报通讯员 金梦晰
河流清澈,岸边树木苍翠。昨天,常熟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来到尚湖镇顾家圩河和时谭浜河两侧现场查看补植复绿工作时,被眼前生机勃勃的景象吸引。
两年前,这里368棵树木遭到不法砍伐。得益于常熟市人民检察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追究当事人生态修复责任,用补植复绿的形式修复生态守护绿水青山,最终被告人戴某补种了400余棵树木。如今这里的树木长势良好。
常熟市检察院检察长明文建表示,从砍树人变成种树人,戴某通过补植复绿的方式,不仅修复了受损的生态环境,也承担了相应责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无知,认为影响水稻生长便非法砍伐树木
70多岁的被告人戴某是常熟市尚湖镇的一名农民,一直以种水稻为生,如今因为年事已高不能再下田,就帮助儿子管理着500多亩水稻田。
前几年,村里计划打造农业现代化建设基地,将农田进行改造升级,就在戴某管理的稻田周围的河岸边种上了香樟树和水杉树。
树木茁壮成长,很快就长成了参天大树。环境美化了,但戴某却感到烦恼郁郁葱葱的树木把阳光遮挡得严严实实,直接影响到了水稻的生长,导致水稻产量大幅度减少。
戴某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情急之下便在未获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用作刀、斧头、锯子对河岸两侧的树木进行砍伐、环切,把一部分带回家当作柴火,还授意运输木材的3名收购商共同盗伐。
代价,非法砍伐树木368棵构成犯罪
成片的树木倒下,很快引起了村民的注意。2020年8月,有村民向常熟市公安局报警称,尚湖镇顾家圩河附近有大片树木被人砍伐。公安机关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查获一辆装载着29段香樟树的三轮车和14根被砍断后放置在路边的水杉树。
经常熟市公安局侦查发现,戴某在明知顾家圩河和时谭浜河两侧的林木归村委会集体所有的情况下,仍然进行盗伐和环切。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估后,最终认定4人盗伐水杉、香樟、构树共计368棵,蓄积量为42余立方米,造成损失达12万余元。
2022年2月,该案被移送至常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常熟市检察院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的,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审查。
办案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了解到,戴某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对自身违法行为缺乏相应的认识,认为河岸边的林木影响了自家水稻就随意进行砍伐。通过对戴某释法说理,使他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但戴某砍伐林木数量多、涉及金额大,已然构成盗伐林木罪。
复绿,补种养护400余棵树木修复生态
案件虽然办理了,但被盗伐的林木不能死而复生,受损的生态环境该如何修复?为此,常熟市检察院在办案中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坚持谁破坏、谁修复;谁破坏、谁补偿的原则,向戴某追究生态修复责任。
常熟市检察院及时联系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当地村委会以及戴某家属,共同磋商破损林地的生态修复方案,争取以最小成本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诉求。
最终,戴某与当地村委会签订补植复绿协议,明确商定戴某通过补种400余棵树木的方式来修复被破坏的林地。修复期间,检察官们多次到现场进行查看,并邀请具有专业知识的林业专家对树木的培育方式进行指导。如今,补种的树苗在戴某的呵护下茁壮成长。
戴某因为缺乏法律知识而破坏林地,我们加强教育引导,让其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修复过程中来,努力实现办理一起案件、修复一片生态的良好效果。常熟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在公益诉讼立案后,戴某与检察机关达成了调解协议,主动履行了补种400余棵树的义务并护理成活。检察机关也据此提出了刑事处理从轻的建议。最终,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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