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8日电(记者谷芳卿)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印发首批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该批案例是从去年最高检与全国妇联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中,选出的各级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协作开展救助帮扶的优秀案件。
该批典型案例共8件,分别是:北京吴甲红国家司法救助案、江苏曾某燕国家司法救助案、江西古某香等5人国家司法救助案、山东赵某蕾国家司法救助案、湖南罗某艳国家司法救助案、四川赵某红等4人国家司法救助案、贵州黄某定等3人国家司法救助案、陕西胡某芬等3人国家司法救助案。
记者采访了解到,从救助线索来源看,这批典型案例既有妇联组织移送救助线索的,也有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主动发现救助线索的;从救助所处的检察环节看,既有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办案环节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启动救助程序的,也有在其他法律监督工作中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启动救助程序的;从被救助人被侵害的原案类型看,既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重大刑事案件,也有其他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从专项活动明确予以重点救助的情形看,既有被救助人本人因遭受家庭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困难妇女,也有因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而承担养育赡养义务的困难妇女;从救助协作措施看,既有主动依托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建立的救助协作机制开展调查核实的,也有检察机关给予救助后协同妇联组织进行综合帮扶的。
在该批典型案例的办理中,一些经验做法值得借鉴。如积极摸排收集司法救助线索,确保应救助尽救助;强化与妇联组织的互联互动,积极搭建协同救助帮扶工作平台;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有效凝聚各方力量和优势;突出“真正解决问题”导向,优化救助帮扶质效。
最高检第十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最高检与全国妇联已经部署2023年继续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活动将突出救助重点,进一步加强救助线索梳理移送,健全救助协作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广大妇女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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