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胡毓菁)昨天,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15次会议,学习传达贯彻省委主要领导调研苏州时的讲话要求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近期调研和批示要求,以及苏州古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咨询会精神和市委常委会专题调研姑苏区工作会议精神,听取相关部门关于近期工作或项目基本情况和推进时间节点的汇报。市委常委、姑苏区委书记、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党工委书记方文浜,副市长施嘉泓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重点关注古城保护、城建规划、公共服务完善等方面内容,围绕2023年度姑苏区范围外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安排保护区、姑苏区古建老宅活化利用情况古城细胞解剖工程项目进展及姑苏CIM+孪生古城平台优化深化建设情况人民路沿线资产梳理及更新建议有关情况姑苏区停车管理工作情况等16个议题展开深入细致讨论。
会议原则同意2023年姑苏区范围外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安排,明确各县级市(区)要细化工作内容,排出工作计划,加快开展本年度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年底前完成挂牌;要加快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形成可落地的项目清单,排出工作节点。市资源规划局要加强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片区(含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古镇老街,历史地段等)的管理。
会议要求,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通过量化目标、细化举措、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的形式,加强沟通对接,压紧压实责任;相关工作、项目要按照既定时间节点、任务节点狠抓推进,不折不扣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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