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月飞
今年是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第一年。2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以及今年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代表工作4份计划。
继续完善我省地方性法规体系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拟围绕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等方面,安排18件正式项目、20件预备项目、23件调研项目,继续审议3件法规,着力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
围绕加快经济领域立法步伐,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修改发展规划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制定外商投资条例、家庭农场促进条例,作出关于促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决定;突出强化民生领域立法保障,今年将制定食品安全条例、退役军人保障条例,修改物业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条例,继续审议基层卫生条例;为加强生态领域立法供给,将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改湿地保护条例,继续审议水库管理条例;为深化社会领域立法规范,将制定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高速公路灭火与应急救援条例,继续审议安全生产条例,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社区矫正工作条例,作出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定。
为进一步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强化自主起草法规草案工作,加大提前介入、指导督促法规起草工作力度;坚持急用先行,从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积极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因地制宜解决实际问题;立法过程中,将制度化常态化听取不同利益群体特别是利益相关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并建立法规征求意见反馈机制,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
另据了解,围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正在抓紧编制中。省人大常委会正在推动加快建设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为社会公众提供权威、及时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优化我省法治服务软环境。
通过监督推动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今年监督工作方面,省人大常委会拟听取、审议27个专项报告及计划、预决算、审计报告,开展6项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并组织开展常委会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工作,继续开展好民生实事工作评议。
围绕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审议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2023年省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推动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情况等报告,听取审议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情况、促进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报告,听取审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听取审议全省外向型经济发展情况、对台经济交流合作情况等报告,听取审议实施“小升高”行动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听取审议交通强省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情况报告。
为增强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质效,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审议2022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听取审议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就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审议2022年度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开展湿地保护法和省条例执法检查;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听取审议2023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听取审议全省就业人员工资收入情况报告,听取审议推进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全省房屋质量监管情况报告;助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将听取审议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信访条例执法检查、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省条例执法检查;围绕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将听取全省监狱规范执法改革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全省检察机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情况报告。
记者注意到,为加强对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部分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测评,年初刚刚出台关于市县乡人大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的指导意见,推动对“事”和对“人”的监督更加有机结合。
围绕加强老年教育等作出5项决议决定
今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方面,省人大常委会拟围绕加强老年教育、法律监督工作等方面作出5项决议决定,听取审议省政府4项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常委会的报告。
着眼有效发挥计划、预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导向引领和政策调控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将结合听取审议2022年省级财政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分别作出决议,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还将结合听取审议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作出决议,支持和促进政府有效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更好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年内,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围绕满足老年人终身学习需求,作出关于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决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保障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省级人大层面率先出台决定,明确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出台深化中国软件名城软件名园建设指导意见、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实施意见、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编排情况等报告,加大多层面的重大事项沟通协调力度,及时通报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推进常态化规范化开展。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开展“一府一委两院”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书面报告工作,提高讨论决定工作实效。
支持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围绕做好今年代表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将丰富“两个联系”的内容和形式,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今年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系点等履职平台建设将进一步加强,以丰富和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方式、内容。部分家、站将成为省人大民意征集点,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
今年是不少代表履职第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新一届省人大代表学习培训,重点向新任代表和基层一线代表倾斜。据悉,本届任期内省人大代表参加学习培训将实现全覆盖。为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省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去年刚出台的指导意见,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及时登记代表履职活动,指导推动各选举单位年底开展代表履职评价。
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情况将成为代表履职档案的一部分。同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将被纳入对承办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出台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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