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分解下达2023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为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定下“任务书”和“时间表”,通知明确,今年全省将新开工城镇棚户区12.67万套、基本建成12.63万套,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间)、基本建成8.96万套(间),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600套,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86万户、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9.99万人。这些目标任务已被纳入2023年度江苏省政府民生实事。
我省要求,各地要尽快将省政府下达的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确保在2023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新开工和基本建成目标任务;抓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周边环境和服务条件;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具体实施办法,及时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确保国家和省出台的土地、财税、金融、民用水电气等支持政策落到实处;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确保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含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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