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17日电 (记者李楠楠、薄晨棣)今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检察机关五年来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协同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促进提升监管改造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做法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
巡回检察工作在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维护监管秩序稳定方面都发挥了较好作用。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副厅长刘福谦在回答人民网记者提问时表示,巡回检察工作要认真梳理并协调解决存在的普遍性和深层次问题,推动巡回检察工作全面深入扎实开展,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对巡回检察工作的认识。刘福谦表示,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及时向同级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争取理解、重视和支持,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实现监管改造与检察监督工作的共同提升。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强化办案思维、严格办案标准、规范办案程序、注重办案质效,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
推进驻巡融合,切实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水平。充分发挥“驻”的便利和“巡”的优势,推动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双促进、双提升。总结推广最高检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的经验做法和各地开展巡回检察的经验做法,继续落实好《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修改巡回检察工作手册,制发巡回检察典型案例,不断完善巡回检察制度机制。同时,进一步理顺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的关系,派驻检察要成为巡回检察的“前哨”,为巡回检察组提供有效信息,为调查核实工作提供支撑,督促监管场所整改落实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巡回检察要促进派驻检察更好开展日常工作,努力“留下一支不走的巡回检察组”。
此外,注重强基固本,加强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采取同堂培训、案例剖析等形式,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监督案例,发挥巡回检察人才库的引领示范作用,提高巡回检察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巡回检察信息化、科技化、数据化建设,形成大数据赋能长效机制,以巡回检察软件为抓手,聚焦监狱刑罚变更执行等重点案件,提升深挖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能力,提高办案效率。
拓展创新思路,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探索建立侦查办案团队提前介入巡回检察、后期协调配合等工作机制,实现巡回检察与检察侦查工作有机结合。科学设置巡回检察相应考核指标,引导和鼓励干警参与巡回检察工作,促进队伍整体监督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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