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2月17日电 云南省纪委监委17日通报,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大理州委原书记陈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坚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对抗组织审查;丧失理想信念,不信马列信鬼神,搞封建迷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带坏队伍败坏风气,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和不良影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其他单位房屋并进行豪华装修归个人使用;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公器私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严重破坏任职地区和单位的政治生态;收受下属礼金,利用职权为配偶及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道德败坏,搞权色、钱色交易;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家风不严,对家人失管失教;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项目安排、资金拨付、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陈坚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坚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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