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过程中,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兑现到位,同时,还将双方当事人其他纠纷一并予以解决。
2019年,文某为重建自家房屋,雇请沈某对所有的旧房进行拆除,在拆除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案外人房屋损害。2022年,文某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案外人赔偿房屋损失费用10万余元。文某认为沈某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向法院提起追偿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并依法判决,沈某需向文某支付5万余元赔偿款。判决生效后,沈某未按判决履行,为此,文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联络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发现双方当事人还存在劳务工资纠纷,各方对是否应给付工资以及工资数额均存在争议,并声称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为了减轻双方当事人的诉累,执行干警总结矛盾焦点,耐心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就本案纠纷和劳务工资纠纷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均按约履行了义务,诉求均得到了实现。
(李 果 莫来银 蒋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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