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朱雪芬)12月13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秋林率队来苏州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曹路宝会见了马秋林一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亚平参加会见并陪同调研。
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来江苏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要求全面有效实施包括环境保护法在内的生态环保领域各项法律,构建更加细致完善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苏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要求,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保护生态环境,不断推进绿色低碳建设、污染防治攻坚、督察问题整改、环境监督管理,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协同并进。
在座谈会上,马秋林指出,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深入贯彻环境保护法,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科学做好总体规划,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产品碳汇交易机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有效路径,切实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要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实施好生态修复项目,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切实提高群众生产生活质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苏州期间,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生态岛的秉常村中蜂保护基地、消夏湾生态安全缓冲区、明月湾古村和吴江区的盛家厍、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里国家湿地公园等地,详细了解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处理、城市更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湿地保护等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城建委主任汪泉参加调研。市委常委、秘书长潘国强参加会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国芳参加会见并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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