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昆明12月1日电(记者叶传增)日前,云南出台《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快推进实施22项新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涵盖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
《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逐步推出更多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统一“跨省通办”事项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推动线上线下办理渠道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跨省通办”服务效能。各地、有关部门要通过省平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统一提供“跨省通办”服务,实现企业和群众网上办理“跨省通办”业务“一端申报”“一网通办”。《通知》明确,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要全面设立“跨省通办”窗口,有条件的地区可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开设“跨省通办”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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