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朱雪芬)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协商座谈会,听取市政协委员和来自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方面的15名代表对《苏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美健出席会议。
《苏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会后,根据各方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进行了两次集中修改,形成条例(草案修改二稿)。
立法协商座谈会上,各位代表人士围绕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结合各自工作和生活实际,展开热烈讨论,提出了相应意见和建议。
徐美健指出,苏州是国家、省大运河相关规划明确的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重点城市之一,也是沿线城市中唯一以古城概念申遗的城市,大运河相关文化遗产资源富集、价值厚重。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条例,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制定出台条例的重要意义,提高立法质量。要高度重视立法协商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立法沟通机制,积极组织开展立法协商工作,深入研究探索有利于发扬民主、听取意见、集思广益的形式和方式,确保立法协商工作取得实效。要充分吸收运用立法协商成果,梳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形成立法协商报告,作为审议法规案和各部门工作的重要参考,在法规修改稿中充分吸收好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并作好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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