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6日电(记者张璁)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指导、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组织评审的首批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武汉发布。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湖北省公安县检察院督促保护洪湖湿地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2个案例,评审活动邀请了来自湿地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研究机构、律师协会、社会组织等方面的专家学者。本次评选案例在地域上覆盖东北、华北、华中、华南、华东各地区,涉及长江、黄河、珠江、嫩江等流域及海域,违法类型包含违法侵占、围湖填湖、非法狩猎、违法养殖、固体废物污染等不同类型。入选案例在程序和案由上类型丰富,既包括诉前程序,也包括诉讼程序;既包括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包括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其提起主体既包括检察院,也包括符合规定的社会组织。
据了解,湿地保护属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是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之一。2017年7月至2022年6月底,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7万余件。从办案效果看,共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约786万亩,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4584万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93.5亿元。
据介绍,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加强与湿地保护相关责任单位之间的协作,强化湿地保护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共同推进湿地保护与管理,切实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湿地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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