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26日公布第二阶段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具体为: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220分;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220分;体育类(历史等科目类)文化363分/专业90分;体育类(物理等科目类)文化382分/专业90分;美术省统考(历史等科目类)文化305分/专业160分;美术省统考(物理等科目类)文化305分/专业160分;音乐(声乐、器乐)省统考(历史等科目类)文化329分/专业120分;音乐(声乐、器乐)省统考(物理等科目类)文化305分/专业120分;编导省统考(历史等科目类)文化415分/专业130分;编导省统考(物理等科目类)文化395分/专业130分;艺术类校考(历史等科目类)文化220分/专业合格;艺术类校考(物理等科目类)文化220分/专业合格。
第二阶段志愿填报的时间为:7月27日至28日。凡第一阶段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并进行网上提交。
考生网上提交志愿信息时,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志愿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系统出现弹框或红色字体等提示,考生必须根据提示信息仔细检查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在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上网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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