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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构建高效率协作机制

新华日报 2022-07-09 12:45

从“四方协作”到“1+10”模式,近两年江苏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朋友圈”日益壮大。两年来,南京海事法院与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等10家协作单位秉持“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原则,在服务海洋经济发展、提升涉海治理水平、完善多元解纷机制等方面迈出坚实步伐。

合作共商,精准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6月25日,第12个“世界海员日”,全国首家省级“船员权益保护中心”在南京五马渡码头揭牌。该中心与在南京、镇江、南通、太仓等地建立的6个“船员权益保护工作站”相互联动,形成江苏“一中心、多站点”船员权益保护新模式,打通服务全省25万名船员的“最后一公里”。

成立江苏船员权益保护中心的同时,南京海事法院联合江苏海事局共同推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船员权益十大举措。一条条“硬举措”提升了船员应对疫情的能力,也彰显了江苏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携手护航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责任担当。两年来,协作各方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开展海事执法、水上交通巡航等实地调研,围绕RCEP生效后对外经贸新发展、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对外开放面临的风险挑战等主题进行研讨座谈,结合数字航运、非法营运、危化品运输等具体问题组织联合攻关,形成《“一带一路”背景下涉外海事审判疑难问题研究》《关于服务保障〈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高质量实施的司法措施》《苏北沿海滩涂科学合理利用问题研究》等调研成果。

为全力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协作各方联合发布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九项工作举措和十大典型案例。南京海事法院通过示范庭审妥善处理38起涉长江“三无”船舶海事行政案件,联动妥善处理多起长江水域沉船案件,积极推进长江水上过驳作业专项整治,合力服务保障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协同共建,优化海事司法执法效能

官司打了4年多,却迟迟拿不到390余万元欠款,张某无奈之下向宿迁市宿城区法院申请执行。接到宿城区法院的委托,南京海事法院执行法官立即启用船舶执行查控系统,捕捉到被告徐某一艘内河顶推船,沿大运河一路航行南下。时值长江主汛期,考虑到扣押船舶后无动力驳船滞留江上会有安全隐患,承办法官通过该系统跟踪定位,在船队即将进入长江的最后一个船闸实施扣押,顺利推动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

该系统是依托协作机制建成的集船舶信息查询、精准定位、轨迹追踪、扣押通知在线送达、扣押进度实时跟进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国海事法院首个“点对点”船舶在线执行查控平台。平台运行以来,已助力扣押各类船舶256艘次,包括12艘外籍船舶。该实践成果入选首届江苏智慧法治十大优秀案例。

两年来,通过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沟通交流平台,协作各方定期互通重要司法执法动态和重大典型案例,法院就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制度缺失、监管漏洞等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同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并发出司法建议。同时,协作各方依托大数据平台,创新行政执法证据调取方式,共建海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海事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今年“中国航海日”来临之际,协作各方联动共建的司法扣押船舶锚地和“电子围栏”系统将正式启动运行。今后,利用AIS、无线电通信、船舶轨迹动态分析等技术,即能实现对司法扣押船舶的实时监管,保障司法扣押船舶安全。

联动共治,促进海事纠纷多元化解

在南京江北新区长江岸线湿地环境提升工程施工中,“金顺航5188”轮运输石块时发生事故,沉没于南京长江大桥桥区下游北侧水域。依托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中心,南京海事法院联合南京海事局积极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第一时间拟定沉船打捞和纠纷化解方案,组织多轮磋商,仅用24天就化解了这起沉轮打捞纠纷案。

在江苏,覆盖涉渔矛盾、水上交通事故、国际航运物流、港口贸易四大主要类型纠纷的16个海事司法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7个诉源治理审务工作站、10个巡回审判点,已在南通、盐城、连云港等沿海各地稳步构建、实质运转,实现了类型化海事纠纷案件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两年来,依托一站式解纷中心,各协作单位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诉前处理案件455起,帮助当事人及时获得赔偿款、挽回损失近8000万元。

在审理的一批因执行国际航线被隔离的船员对隔离期间工资存在争议引发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南京海事法院及时引入解纷中心的力量,仅用1个多月就帮10名船员讨回7万元欠薪。目前,已有来自交通、海事等单位的23名特约监督员、35名协助执行员、75名海事专业背景人民陪审员、89名特邀调解员参与海事特色多元解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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