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洋 通讯员 胡雅茹 陈珏吟)为发挥破产审判在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签署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破产审判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指出,两地法院要借助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协调统一的破产案件审查受理标准和流程,就破产财产查控、保全措施解除、调查取证、档案调阅、文书送达等审执事务性工作,建立委托与互认机制,加强协助配合,降低工作成本。要统一关联企业破产的审查标准和使用规则,建立管辖争议协商机制,高效推进关联企业破产审判工作。要统一管理人入册审查标准和程序,探索两地管理人名册互认及跨区域指定,优化管理人履职环境,制定统一的管理人工作指引、履职考核评估办法、报酬确定标准等。要构建一体化司法重整招商平台,鼓励和引导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机构、实体企业参与两地企业资产重整投资,杜绝地方保护主义。
合作协议还明确,两地法院在办理破产审判案件时,要坚持一体化原则、便利化原则、协同化原则,通过建立破产审判协作联席会议制度、破产审判信息共享制度、破产审判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咨询机制和人才交流培养协作机制,探索举办破产业务研讨学术论坛,联合发布成渝地区破产审判白皮书,共同打造破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方式,深化两地司法协作,推进跨区域协同发展,以法治化、市场化、信息化、协同化方式提升成渝地区破产审判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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