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厦门筼筜湖,像一条明澈的轻飘带,横贯整个厦门市中心,湖中央的小岛则像一颗闪闪发光的明珠。漫步环湖步道,水清岸绿、碧波荡漾、鱼翔浅底。一群群白鹭不时从筼筜湖中心的小岛上飞上天空,划出一道道优美弧线。
筼筜湖是与厦门西海域相连的一座港湾。自1988年以来,厦门坚持“依法治湖、截污处理、清淤筑岸、搞活水体、美化环境”方针,对筼筜湖进行大规模综合治理,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使曾经的臭水湖成为美丽的城市内湖。如今,筼筜湖不仅是厦门这座高颜值生态花园城市的“会客厅”和“门面担当”,更是繁华市中心的城市湿地公园和白鹭保护区,成为现代城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实践范例。厦门获得“联合国人居奖”“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等荣誉,筼筜湖功不可没。
常抓不懈
2017年,河长制工作实施以来,厦门将筼筜湖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在2018年出台《厦门市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湖泊管理保护工作,提升湖库水质。筼筜湖片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建立市、区、镇(街)三级河长体系,明确市级筼筜湖湖长,竖立湖长公示牌。同时,设立市民湖长,聘请3名市民担任湖长,进行湖区日常巡查,宣传湖区保护政策,带动居民爱湖护湖。
据介绍,厦门各级湖长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常态化巡湖等方式,领导组织筼筜湖治理与保护。市河长办成员单位市政园林局牵头聘请国内顶级专家编制筼筜湖流域治理方案,打造升级版一湖一策,由末端治理改为系统化治理,提出“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补给、生态修复、智慧调度、长制久清”的治理路线,确定近、中、远期各阶段目标,从源头提升筼筜湖流域水体质量。
目前,方案已完成编制,并明确项目清单及分部门、分阶段组织实施计划。厦门市河长办定期进行调度督导,确保综合治理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依法治湖
不久前,福建省五星级志愿者、退休教师陈亚进,高级工程师方翔鸣和90后硕士研究生郑磊成为筼筜湖“市民湖长”。他们围绕水环境的保护展开相应工作,重点关注湖区水环境保护、非法捕捞、禁钓区垂钓、红树林保护等问题,该岗位属志愿服务性质。“市民湖长”的实施标志着厦门依法治理筼筜湖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据了解,1988年9月厦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快筼筜湖综合整治》的提案,次年11月市政府颁布《筼筜湖管理办法》;1992年9月市政府又颁布新的《厦门市筼筜湖管理办法》。1997年7月,为进一步满足依法治湖需要,厦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厦门市筼筜湖区管理办法》,并于当年10月1日起实施。2018年《厦门市筼筜湖区管理办法》修订时,正式将筼筜湖管护纳入河湖长制实施范围。通过立法,有机结合了河(湖)长工作机制,厦门市将筼筜湖、松柏湖、地湖、天湖及周边6个公园都列入了湖区范围,从流域一体化角度,就筼筜湖的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以及防洪排涝特殊职能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治理、保护、规划建设与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做了全面细致的规范。
30余年间,筼筜湖经历了4期综合整治,每期整治均得到厦门市级财政的大力支持。据统计,仅综合治理就投入资金约11.3亿元,远超预定投资目标。
共建共享
多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积极发动高校、机关、科研机构和媒体,组织专家、干部、群众等建言献策,推动多方共治筼筜湖。
厦门积极开展环湖社区共建活动,共同推进辖区文明创建工作,把湖区周边各种治理力量变为党组织引领城市治理的“左膀右臂”,壮大城市基层党建的“朋友圈”。同时,兴建筼筜书院,主动融入文化元素,挖掘文化内涵,使筼筜湖片区成为延续城市文脉、留住城市记忆、塑造城市精神的重要载体;长期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探索湖区水环境生态修复方面的创新治理:利用生态浮床种植耐盐植物降低赤潮发生的频率,利用人工滩涂种植红树林丰富筼筜湖的生物多样性、优化湖区湿地生态系统。
坚持“同爱一片湖,共建一个家”的治湖理念,厦门通过积极发动沿湖居民参与志愿管理,真正实现了筼筜湖湖区的共治、共管、共享。(记者 马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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