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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瑞琴:人民的“办事员” 融情理法于一体做调解

人民网 2022-06-15 18:25

“打官司耗时耗力,你们各让一步,只要你愿意把违约金再降一些,我给对方做工作,督促他们尽快退房款。”今年2月15日,李某和某房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的调解并不顺利,看到李某还有调解的诚意,赵瑞琴放下手中的工作,再次尝试调解。

对于她来说,调解与判决之间,只隔着“再调一次”的距离。“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赵瑞琴说,只要能解决纠纷,她愿意多试几次。

赵瑞琴,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有20多年基层工作经验。从昌吉市人民法院到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她所办案件调解率一直高于平均水平。因为工作业绩突出,她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自治区人民满意公务员”。今年1月,她又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双百政法英模”。

赵瑞琴(左一)和同事讨论工作。受访者供图

多年的基层审判经历,练就了赵瑞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审判工作中,她接地气,贴进百姓,在调解案件中注重方法,把情、理、法三者融为一体,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10年前,赵瑞琴在昌吉市人民法院大西渠法庭任庭长时,根据当地居民喜欢喝盖碗茶的习俗,创建了“盖碗茶”调解室,用茶台替换法台,与当事人一起喝茶、唠嗑,一起起矛盾纠纷迎刃而解,法庭调解成功率大大提升,成为新疆法院系统调解工作品牌。

赵瑞琴(左三)和当事人在“盖碗茶”调解室。受访者供图

赵瑞琴还有一套经典的“十大调解法”——冷却法、换位思考法、借助外力法、亲情疏导法、案例指引法……这套宝贵的经验,源于她多年在基层经历的总结,至今还运用于她办理的每一起上诉案件中。

多年前,全某为闰某盖了一套房子,完工后,闰某以房子质量有问题为由,拖欠2万多元尾款一直未付,全某无奈将其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闰某向全某支付建房欠款及违约金,闰某不服提起上诉。

2021年5月,赵瑞琴承办了这起案件,她发现,案件争议不大,但双方积怨很深,尤其上诉人闰某态度强硬,一遍遍强调:是他先告我的,就算法院维持原判我也绝不跟他和解。赵瑞琴决定运用借助外力法开展调解,她邀请闰某居住地的昌吉市佃坝镇司法所所长马晓蓉共同参与调解。一人说法一人讲理,两名当事人的态度渐渐有所缓和。

马晓蓉对闰某家的情况比较了解,知道闰某最在乎什么,她说:“这房子你住了那么多年了,哪有不给钱的道理,把这事儿说给邻居听听,大家都会说你没理!”最终,全某表示免除违约金,闰某当场向其支付了拖欠的建房款。

调解现场。受访者供图

每个来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心里都有委屈,不管这委屈合不合理,都应该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体谅当事人的难处。这是换位思考调解法“出炉”时,赵瑞琴得到的启示。

20多年来,她审理的案件超3700件,曾创下连续9年在昌吉市人民法院民一庭个人办案第一的纪录。其中2008年至2010年,她的调解率创昌吉市人民法院第一。

“法官就是人民的‘办事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就要从具体问题入手,从小事情做起,坚持在审判和执行的各个环节都做到便民、护民、利民。”赵瑞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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