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王小兵 通讯员 王笛扬 陈梦清)在国际护鸟日即将到来之际,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把一场非法狩猎案件的听证会“搬”到案发地长江湿地附近的张家港湾举行。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人员等参加,同时吸引了人大代表以及众多居住在长江边的群众前来旁听。此次听证会不仅是一次司法实践,更是一堂生动的生态保护法治课,旨在通过以案释法,为鸟类翱翔撑起法治蓝天,守护长江流域的生态平衡。
日本鹌鹑作为长江流域湿地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生态价值。同时作为杂食性鸟类,它们在食物链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对于维护长江中下游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然而,2024年1月12日晚,犯罪嫌疑人何某、许某某、郭某某、魏某某出于个人爱好,经事先预谋,在张家港市双山岛度假区麦田内,采用夜间照明行猎等禁用方式,非法狩猎日本鹌鹑15只。经南京警院鉴定中心鉴定,何某等人狩猎的日本鹌鹑系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为1000元/只。
听证会现场,何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懊悔万分:“之前听闻过长江大保护政策,但其实了解得不多。我知道长江边的野生动物不能抓,但我以为抓点鹌鹑最多就罚点钱,哪想到竟然就犯罪了。”此次听证会主持人、张家港市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长江保护团队负责人丁建勤向4名嫌疑人训诫道:“希望你们能够认识到狩猎野生动物的危害,平日里也能够多多学习保护野生动物的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共同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本案中,何某等人狩猎鹌鹑的动机是出于个人爱好和把玩目的,使用的猎捕工具未造成动物的死亡。在审查起诉阶段,何某等人自愿通过增植树木的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结合猎获物的数量、价值和狩猎方法,何某等人的非法狩猎行为对野生动物资源危害较轻。综合考虑其动机、目的、行为人自愿接受行政处罚、积极修复生态环境等情节,检察机关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
本着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检察机关拟决定对4名犯罪嫌疑人相对不起诉。经过现场评议,3名听证人员一致同意对何某等人相对不起诉。
不起诉并不等于不犯罪。接下来,检察机关将依法移送案件至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人将由该局进行行政处罚。
听证会结束后,张家港市护鸟协会专家受邀就野生动物保护进行科普讲座,宣传非法狩猎行为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检察干警也开展了现场普法活动,向周围群众发放了长江大保护的宣传册,仔细讲解了生态保护的具体法律规定,并对群众所关心的法律问题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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